To play or be played[這個標題可能會讓各位有很大的想像空間 但在此指的是"電玩"這檔事]在經過了兩個週末的日以繼夜 不眠不休的瘋狂練功後這個星期日晚上收假回大甲時我作了一個決定 筆電留在彰化不帶回來了很不習慣真的很不習慣 星期日晚上到家後很不習慣房間裡少了部機器也因為這樣 這天晚上電視隨便切一切後就如已往(很久很久以前..) 早早就給它來去睡覺想不到今天早上起床 居然有種獲得救贖的感覺... 看來這個決定是正確的電玩阿 你是玩電玩還是被電玩玩呢?ps.順帶一提 那位昨天去看鄰近廟宇火燒的小姐 很久沒更新部落了 寫個驚魂夜上來吧 XD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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